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5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025年我校继续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210;校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号;招生层次:专科;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 学校简介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入选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太湖之滨无锡市,占地面积1165亩,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4500多人,专兼职教师1000余人,教科研仪器设备总额达2亿多元,拥有各类藏书100万余册。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 学校提前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七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地进行提前招生宣传的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同志组成的提前招生监察组,对我校2025年的提前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提前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后拟定,经审核后,确定学校提前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以江苏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信息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全部合格,体艺特长生要求至少9门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在180分以上(含180分)。未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或省统考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得报考提前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至8日17:00。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网址为:gk.jseea.cn)进行网上报名。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要求
(一)每位考生可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二)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第十四条 校测办法
我校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与“文化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以下为“职业适应性测试”与“文化素质测试”的相关内容。
(一)对象:报考我校提前招生的全体考生。
(二)组织:我校成立校测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进行方案研制。
(三)形式: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与“文化素质测试”在一张试卷上,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生活常识与人际交流、法律常识与自我保护、逻辑思维与推理分析等;“文化素质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校测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四)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分;文化素质测试包含语数英三门,每门满分100分,合计300分。
(五)报到时间:2025年3月15日8:30-16:30;
测试时间:2025年3月16日9:00-11:30。
(六)地点: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于2025年3月15日按我校规定的时间要求,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确认身份后,我校发放校测准考证。考生须持校测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校测。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于存在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及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信息及加分分值提供给我校。
第十七条 录取总分
1.报考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加分值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
2.报考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和加分值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
3.现场工程师班和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关政策详见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我校设置文化素质测试(即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成绩总和)分数线,分别为:普通类专业,文化素质测试分数线为170分(现场工程师班不设置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文化素质测试分数线为150分;体艺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分数线为100分,低于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以录取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并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结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在确保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中的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上述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现场工程师班和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原则详见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第十九条 现场工程师班招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的精神,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现场工程师班招生办法。
1.我校在2025年提前招生中拟招收现场工程师班,报考现场工程师班的考生除参加校测外,还需参加“现场工程师加试”,不参加“现场工程师加试”的考生不予录取现场工程师班。
2.现场工程师班招生计划
具体以江苏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信息为准。
3.加试形式与内容
加试采用面试形式,由面试员与考生交流,考查考生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责任意识、自我控制能力、团队合作等职业素质,确认是否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标准培养的基础能力。加试总分300分,时间为10分钟。
4.报到及测试时间
报到时间:2025年3月15日8:30-11:30;
现场工程师加试时间:2025年3月15日下午(加试时间、地点详见“现场工程师加试”准考证);
校测时间:2025年3月16日9:00-11:30(校测地点详见校测准考证);
报考我校现场工程师班的考生,需于3月15日上午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确认身份后,我校发放“现场工程师加试”准考证和校测准考证。3月15日下午,考生须持“现场工程师加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现场工程师加试。3月16日上午,考生须持校测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校测。
5.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现场工程师班相关专业的考生,按现场工程师班的计划提前录取;
(2)录取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现场工程师加试”成绩+政策加分(加分值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结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中的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现场工程师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上述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按照普通生身份根据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时的志愿信息按相应录取原则录取;
(4)现场工程师班与体艺特长生不得兼报。
第二十条 体育及艺术特长考生政策
1.我校在2025年提前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20名(此招生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中的除3+2分段培养项目、现场工程师班和艺术类专业外的所有专业)。
2.申请体艺特长生的条件:申请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需提供相关体育项目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或近三年获得省市级(含)以上体育类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证书;申请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艺术项目考级(十级)证书。
3.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表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跆拳道、无线电测向(最多2人) |
10 |
艺术特长生 |
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等) |
10 |
器乐(民乐、西洋乐等) |
声乐(民族、美声等) |
合计 |
20 |
4.参加体育或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至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特长生报名表,2月28日前将报名表(word电子表+拍照签名表)与证明材料(扫描件)一起发送到335221697@qq.com,邮件主题:体育(艺术)特长生+姓名。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我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体艺特长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5.已申报我校体艺特长生的考生,需于2025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报到,复核无误后我校发放“特长生加试”准考证和校测准考证。3月15日下午,考生须持“特长生加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特长生加试,具体加试的时间、地点详见“特长生加试”准考证。3月16日,考生须持校测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校测,校测时间为9:00—11:30,测试地点详见校测准考证。
6.体育或艺术特长生加试,测试结果分为两种,合格或不合格;无论合格与否都需参加3月16日的“文化素质测试”。特长生加试结果,将于3月15日晚通过电话形式告知每一位体艺特长生。
7.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一个项目,按特长生计划提前进行录取。如果申报特长生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按录取总分、“文化素质测试”中的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上述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8.体艺特长生与现场工程师班不得兼报。
9.如遇考核方式变化,将及时公布并通知到报名考生。
第二十一条 关于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我校不参加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校测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等有关规定,来我校参加校测的考生需缴纳校测费60元/人,参加现场工程师加试的考生需缴纳加试费60元/人,参加体艺特长生加试的考生需缴纳加试费60元/人。
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标准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6人间)、1500元(4人间)(根据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确定)。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学校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办理学生因各种原因产生的退费。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我校已建立了一个全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该体系以“保障与发展并重”为核心理念,形成一体两翼的资助服务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安全友善、资源可及、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成长环境。从确保“一个不失学”到力争“一个不掉队”。保障型资助体系方面: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减免补”资助体系。“奖”即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政策和《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文件执行,每年为各类学生发放的奖助学金3000多万元;“勤”即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自食其力平台;“助”即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爱心100%”阳光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贷”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减免”即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如残疾学生(持有残疾证)、建档立卡学生(5年过渡脱贫期间内)或入校后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到学校申请减免学费手续;“补”即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性困难的补助,如临时困难补助、特困生伙食补贴。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方面:学校实施“我行向善”资助育人工程,围绕五大核心计划展开,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同时,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奖励制度全覆盖,给予发放奖学金、公开表彰,或提供岗位锻炼、研学机会等,奖励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需要重点帮扶的学生配备导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提前招生的政策说明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录取。
第二十七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都以英语作为教学语种,不开设其他语种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号(邮政编码:214153);
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处:0510-85811518;
微电子学院:18706180610;
智能工程学院:18762621231;
汽车与智能交通学院:19850137139;
物联网工程学院:13771427157;
艺术设计学院:13585091879;
商学院:18762621233;
建筑工程学院:15061898510
招生传真:0510-85812303
监督电话:0510-83296770
监督邮箱:zjb@jsi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jsit.edu.cn/(学校主页)
https://zsxx.jsit.edu.cn/(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