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后符合报名条件即可,否则不予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合计2235)
专业序号
| 专业名称
| 二级学院
| 计划数
| 学制(年)
| 学费 (元/年·生)
| 备注
|
01
| 微电子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02
| 集成电路技术应用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03
| 移动通信技术
| 1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04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智能工程学院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05
| 数控技术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0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8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07
| 智能控制技术
| 55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0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6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09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6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1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5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工程学院
| 4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1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40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13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8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14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8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15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10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1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5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18
| 软件技术
| 10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19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3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20
|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 3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21
| 金融管理
| 商学院
| 50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22
| 会计
| 90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23
| 国际贸易实务
| 30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24
| 市场营销
| 50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25
| 电子商务
| 90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26
| 物流管理
| 90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27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术设计学院
| 60
| 三
| 6800
| 艺术类
|
28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30
| 三
| 6800
| 艺术类
|
29
| 产品艺术设计
| 20
| 三
| 6800
| 艺术类
|
30
| 工程造价
| 建筑工程学院
| 120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31
| 建筑工程技术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3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33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合计
| 2235
|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0-22日。
2.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3.交费方式:报名时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二)志愿填报
1.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2.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三)资格审查流程
1.我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2.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合格考生数据。
四、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五、考试办法
考生均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按照三门文化测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依据。
(一)考试形式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考生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
(二)考试时间: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时间:2020年3月14-15日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时间:2020年3月16日
(三)考试地点:各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六、收费标准
文化测试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报名时网上支付)。
七、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加分申请等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审核,并公示名单,考试院会统一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信息及加分分值提供给我校。
八、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测试成绩之和+加分(加分值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
(二)录取原则: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测试成绩之和+加分作为录取依据,并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结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剂。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核准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九、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1月中旬
| 公布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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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22日
|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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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前
| 我校完成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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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15日
|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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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
|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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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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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前
| 我校根据文化测试成绩,按照本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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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 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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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下午
| 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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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9:00至12:00
| 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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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17:00前
| 院校依据填报调剂志愿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规则择优录取,并将拟调剂录取考生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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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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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监督机制
1.学校提前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校党政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成立由学校纪委办、执纪审查处的相关同志组成的提前招生监察组,对我校2020年的提前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藕路1号(214153)
咨询电话:招 生 就 业 处:0510-85811518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18706180610 智 能 工程学院:18762621231
汽 车 工 程 学院:15061898509 物联网工程学院:13771567157
艺 术 设 计 学院:18706180615 商 学 院:18762621233
建 筑 工 程 学院:15061898510
传 真:0510-85812303
投诉电话:0510-83298150、83296575
学校网址:http://www.jsit.edu.cn(学校主页)
http://zsxx.jsit.edu.cn/(招生信息网)
电子邮件:zjb@jsit.edu.cn
十四、本章程由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