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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9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政策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7-02   点击数:

权威发布

根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和国家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今年共有37所地方高校在河南省招生1980人(其中女生26人),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定向培养士官。现将2019年河南省定向培养士官招生政策予以发布。

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政治、身体条件标准请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点击下方政策法规中查看。

招生院校及计划(部分)

报考办法及程序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1.填报志愿。有意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于7月6日8时至7月10日18时,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然后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2019普招志愿填报”,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5个高校志愿,其中第一志愿报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

2.政治考核。招收对象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及毕业中学统一组织实施。

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13日有意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填写打印《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定向培养)》(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纸正反双面印制)。政治考核结束后,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将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逐级上报至省征兵办,《政治考核表》发放给考生,考生持《政治考核表》参加体检和面试。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参加体检、面试。

3.体检和面试。体检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面试时间为7月14日至18日(区分地域组织,具体时间安排表附后),地点: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7月11日,省招办会同省征兵办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面试对象。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查询参加体检面试的最低分数控制线,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下载打印《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此表用A4型纸单面打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贴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按照《体检、面试工作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于当日早晨6时前空腹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参加体检、面试(地址: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面试工作以招收部队和高职院校为主,每组3人以上,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面试表》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

体检、面试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存有异议,可现场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体检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录取。7月21日,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或http://www.heao.com.cn)或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自行查询体检结论。

4.录取。省招生办依据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按照招生高校提调档比例要求(顺序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05%以内),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

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8月5日8时至18时,省招生办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

培养办法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当地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3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查,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20日开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

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照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政策咨询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咨询电话:

0371-68101616

定向培养士官政策咨询电话:

0371-81670225

什么是士官定向培养生?

士官定向培养生是指通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途径,经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选拔,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毕业后直接补充到部队相应专业技术士官岗位服役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也就是说,定向生在入学时就确定了毕业后要到部队以士官身份服役。目前定向生全部为专科(高职)学生。定向生完成2.5学年相应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后,于第3学年的12月份办理入伍实习手续,开始入伍服役。

定向培养士官中途会被淘汰吗?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月内,当地市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检和政治复查,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定向培养士官入伍是否享受学费资助?

享受。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可以享受此项资助政策的高校学生包括两类:一是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二是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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