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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14   点击数:

苏教高〔2012〕12号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12]5号)下发后,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从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出发,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积极组织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共申报试点项目186个。经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我厅审定,同意71个项目进行试点,其中“中职3+2(含4+2)或3+3分段培养”项目45个,“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5个,“五年制高职与普通本科5+2分段培养”项目7个,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12个,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2个,现予公布(试点项目名单见附件)。

为了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试点项目牵头单位会同参与单位按照以下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试点方案。

一、试点方案必须符合试点目的要求,即试点项目必须有利于促进中、高职协调发展,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新途径;在职教体系内通过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为中、高职毕业生继续发展提供通道,同时为改革招生考试方式积累经验。

二、中高职衔接所选试点专业必须是试点学校的优势专业或特色专业,是中职或高职单独培养不能满足需要,必须采取中高职联合培养才能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高职与本科衔接或联办的专业必须是3年制高职培养的毕业生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或者是本科院校还没有开设的专业,并且这些专业具有很强的职业岗位(群)针对性。每个试点专业招生规模控制在60-120人。

三、分段培养试点,包括3+2(4+2)、3+3中高职衔接不同于五年(六年)一贯制,包括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办,要整体设计,分工合作,明确各自的职责权益。既要分段培养,每个阶段有相对独立的教学计划,灵活出口,学生学完中职或高职的课程可以毕业、就业,但是两个阶段的教学计划要有机衔接,合作院校要统筹制定对口专业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课程衔接贯通教学体系,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有序衔接,便于学生继续高一阶段的教育的学习;学生在中职学校学习期间(前3年)享受中职学生的各项待遇,3年后升入高等学校享受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的各项待遇。

四、联办本科试点要坚持高职办学方向,改变学科型教学模式,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请牵头试点单位将修订完善的方案于5月20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高教处、职教处。高教处、职教处将组织专家对试点方案进行答辩,并报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联系人:高等教育处 经贵宝,联系电话:025-83335156,电子邮箱:jsgaozhi@126.com;职业教育处 马万全,联系电话:025-83335665,电子邮箱:mawq@ec.js.edu.cn

附件: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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